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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中国)党委关于征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9/6/13 8:45:05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218

华体会(中国)党委

关于征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盟、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发动全体员工检举揭发集团公司范围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征集工作,欢迎全体员工对集团公司存在的涉黑涉恶行为和线索进行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一)威胁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在公司生产经营、承包、租赁、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对公司生产、销售、运输过程中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四)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和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黑恶势力。

(五)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企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以各种“套路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七)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 等黑恶势力;

(八)参与、保护非法宗教、邪教组织的黑恶势力;

(九)组织、经营地下赌庄、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涉赌违法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开展“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操纵宾馆、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一)非法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十二)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十三)组织、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十四)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五)其它影响集团公司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线索必须真实、详细,内容包括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人员姓名等。

(二)举报人需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登记、核查、回访。

(三)对举报线索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举报电话:13948001286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举报电话:13948064844

集团公司扫黑办

举报电话:13948038518 邮箱:13948038518@163.com

集团公司纪检组

举报电话:15104834422   邮箱:zjpdqb@126.com

雅布赖镇扫黑办

举报电话:0483-2241308

雅布赖镇派出所

举报电话:0483-6452344

电子邮箱:ayqyblz@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华体会(中国)委员会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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